——市四医院纪委全院开展案件警示教育
为进一步严肃医疗行业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市四医院坚持定期通报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医院纪委书记就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通报的八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别在2015年2月9日周晨会向全院40余名行政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2月10日科联会上向70余名临床护士长、病区主任干部进行了通报警示教育。
八起卫生计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包括:辽宁省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冯虹收受贿赂、侵吞公款案件,贵州省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吕武收受贿赂案件,四川省攀枝花煤业(集团)公司总医院原院长吴成毅收受贿赂案件,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外科原主任张爱民行贿、受贿案件,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原副主任冯建明收受贿赂案件,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原名誉主任梁永富收受贿赂案件,云南省昆明市儿童医院检验科兼中心实验室原主任温柏平收受贿赂案件,青海省交通医院骨科原主任林伟收受医疗器械回扣案件。
会上,医院纪委书记对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分析,同时还重申了市纪委关于廉洁过“元旦”“春节”的“八个严禁”。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
医院纪委将切实监督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省纪委、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有关廉洁廉政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强化制度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抵制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