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为司法、仲裁、行政和民商事活动提供鉴定服务。
机构依托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脑科学研究院临床医院),配备先进的脑功能和结构成像技术设备(比如核磁共振(MRI)、螺旋CT、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等),专业的神经心理测评,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和临床检验。拥有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的司法鉴定专业队伍,目前登记在册司法鉴定人16人,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本机构每位司法鉴定人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敬业精神,客观、公正、独立地行使鉴定权利,履行鉴定义务,认真接受监督。
业务范围:精神状态、休复学能力鉴定、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受行政处罚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诉讼能力、作证能力、劳动能力、精神伤残程度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精神障碍因果关系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等鉴定项目。
机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227室)
机构联系电话:028-6951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