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忧| 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可开展复学能力鉴定!实用攻略速来围观→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 浏览:

近年来,有些学生因心理健康问题而不得不休学,这类学生在复学时通常需要精神状态鉴定。为了帮助广大学子顺利重返校园,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目前开展了复学能力鉴定工作,全面评估学生的精神心理状态、恢复情况和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以下是申请复学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及流程。

精神状态鉴定(复学能力鉴定)材料要求

1.学校出具的休学通知或证明复印件;
2.被鉴定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3.鉴定检查通常需要在办理休学、规律治疗3个月后进行;
4.被鉴定人接受精神专科治疗的有关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特殊检查结果等);
5.被鉴定人休学期间接受治疗的有关资料:
(1)休学第1-3个月:每个月至少一次精神专科门诊复诊病历;
(2)休学第4-6个月:每1-2个月至少一次精神专科门诊复诊病历;
(3)休学第7-12个月及以上:每2-3个月至少一次精神专科门诊复诊病历。
备注:复诊病历中须包含疾病恢复情况、目前残留症状、药物调整方案,以及有无自伤自杀风险、冲动攻击风险等内容(尤其是既往发生过自伤自杀、冲动攻击行为的被鉴定人)。
6.旁证材料(被鉴定人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人被鉴定人近期精神状态描述的书面材料及其身份证明);
7.部分申请需要提供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复学能力鉴定流程

资料递交地址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门诊大楼二楼227室司法鉴定科(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电话

028-6951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