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气体灭火系统项目院内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浏览:

我院拟增设气体灭火系统,现以院内比选方式进行,特请符合条件的商家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 增设气体灭火系统

三、招标方式:院内比选

四、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办公室。

六、报名条件:见附件

七、凡愿意参加邀标比选的公司需持以下有效证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资质不齐的单位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熊先生、侯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增设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要求

 

  • 本次增设的系统有两个房间,房间层高均为:3米,并设置有吊顶与静电地板,要求使用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 供应商可根据后附平面图进行设计及系统匹配;
  • 增设的气体灭火系统现场设备不仅限于柜式七氟丙烷灭火,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并与大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联网,并参与联动。完成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

四、本项目预算7万元。

五、资质要求:

1、具有消防工程三级资质,通过国家CCC认证。

2、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   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中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