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食堂招抄手、鲜切面服务供应商项目的院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7日 浏览:

 
现就我院食堂招抄手、鲜切面服务供应商的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食堂招抄手、鲜切面服务供应商项目
三、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比选具体要求:
1.采购金额:180000元;
2.合同期限:1年;
3.面食参数详见附件一、采购量参数详见附件二;
    4.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原料所用面粉为一级面粉或一级以上面粉;
   (2)每批次货物须附带相应的检验报告。
5.验收方式:
   (1)为保证配送货物品质和数量与计划的一致性,以在甲方食堂的入场验收数量为准;
   (2)由采购办驻食堂采购员进行验收后交食堂验收员和当班组长进行入场验收,食堂班长和食堂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抽检;
   (3)不能提供经营资质和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文件的食品原料,食堂可以拒收。
    6.质量追责: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及第三人的全部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7.供货时间:按甲方通知时间;
    8.结算方式:每月底支付当月货款;
    9.价格:所有单品进行单项报价,最终结算以采购人实际用量进行结算,该项目总价控制在180000元以内。
六、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生产许可证(QS)、税务登记证;
    3.提供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
    4.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5.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检测项目或报告;
    6.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检测项目或报告。
7.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七、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八、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熊先生、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