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院招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招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供应商项目
三、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比选具体要求:
1.预算金额:3.5万元/年,10.5万元/3年。
2.费用结算: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末付首次费用,即年度费用50%,第12个月末付第二次费用,即年度费用50%。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内容:灭蟑螂、老鼠、苍蝇、蚊子、白蚁、跳蚤和臭虫,提供粘鼠板、铺鼠笼。
5.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双流九江院区。
6.履约保证金:
a.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b.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给中标方。
7.有害生物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六、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C级及以上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能力证书》。
4.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七、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八、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杜女士、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9年2月28日
附件一:有害生物服务要求
绿化养护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营门口院区的家属一区和二区外环境消杀工作,医院内环境消杀工作,双流九江院区外环境和室内消杀。
(二)服务时间:
1.营门口院区每年4-10月每周进行一次消杀工作,九江院区每2周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2.营门口院区其余时间每2周进行一次消杀工作。九江院区每月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3.每年3月对全院木质门和框进行一次巡查,以发现有无白蚁生长。
(三)服务要求:
1.按《成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派往到本单位的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3.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安装防鼠、防虫设施和做好日常除虫巩固工作。
4.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要求防护的部位,应向本单位指出来,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所使用的除虫药物为中国农业部批准,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生产产品标准)。
6.到现场服务人员需具备《有害生物防制员从业资格证》
7.报价含工作所使用的药物、工具、防护用品、人工、税收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