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留置针供应商项目的院内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浏览:

我院拟对“招留置针供应商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招留置针供应商项目

三、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比选具体要求:

    1.预算金额:39万元。

    2.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终以实际购买数量结算。

    3.合同期限:3年。

    4.留置针要求详见附件一。

    5.付款方式:每月实际用量x单价付费,结算周期为六个月。

    例:2019年1月1日发货的货款,甲方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结算付款,依次类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甲方付款时间顺延,自甲方收到质量合格产品并验收之日起另行计算六个月。
    6.供货响应:在急需采购物资的情况下应当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般情况下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7.履约违约金: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供方无法履行合同,则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8.投标人需携带投标样品至比选现场,并承诺中标后所提供产品与中标现场样品一致。

    六、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厂家资质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出厂检验报告。

   (二)销售公司资质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或销售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三)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供应商需为 “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中的配送商家。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七、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八、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杜女士、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一:留置针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一次性静脉留置针

24G*19mm

 

高值耗材*

备注栏内标注有*的需要提供样品。

技术参数

1、主要结构:由肝素帽、直通、连管、止血器、套管座、套管、针管、夹子、

针柄、顺针器、护套组成。

2、性能:产品无菌、无热原、溶血率小于5%、无急性全身毒性、无皮肤致敏反应、无皮内刺激反应、无遗传毒性、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 ug/9。

3、产品适用范围:产品用于留置患者静脉连续输液,留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

4、产品说明必须符合医疗部门相关操作规范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仅限于经培训的医生或护理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