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
医用杜瓦罐液氧项目的比选公示
我院现需采购医用杜瓦罐液氧,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挂网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用杜瓦罐液氧项目
三、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比选要求:
1.预算金额:19万元。
2.项目报价:此次采购按照每升单价报价(此报价包含氧气费、杜瓦罐的使用费,供应单位提供杜瓦罐供院方使用,院方不单独购买杜瓦罐,由供应单位负责提供杜瓦罐瓶、低温汇流排、空温式汽化器、调压装置、叉车等设备及设备后期维护、安全检测、定期检验等,院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半年滚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的第七个月付第一个月货款(以此类推)。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医用氧应急响应方案、机制和应急承诺;
(2)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
(3)供应商中标后在持续供货期间每季度到院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4)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配合完成应急预案的编辑。
(5)合同持续期间由供应商负责所有气瓶进行维护及售后,负责免费每年为医院办理杜瓦罐、安全阀、压力表、空温式汽化器、调压装置、低温汇流排、钢瓶汇流排的定期检验和更换。
5.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6.现场勘查:该项目需进行现场勘查,勘查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报名时在综合采购办领取现场勘查证明(详见附件二)并填写。
六、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可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气瓶充装许可证》。
3.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七、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八、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杜女士、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一:参数要求
(一)医用氧参数与要求
医用氧标准:《中国药典2015版》医用氧 纯度≥99.5%
(二)供应商提供相应配套设备及参数要求:
1.杜瓦罐。(由中标方提供)
杜瓦罐采用成套装置;杜瓦罐、安全阀及压力表等要有相关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
2.低温汇流排1台,流量大于50m3/h(气态)、最高工作压力3.0MPa。(由中标方提供)
3.空温式汽化器1台50Nm3/h的汽化器,设计压力大于3.5MPa采用成套装置。(由中标方提供)
4.调压装置采用主流品牌,工作压力大于3.5MPa,输出压力保证在0.5-0.8MPa稳定供气。(由中标方提供)
5.医用氧供应设备由(杜瓦罐、空温式汽化器、调压装置、叉车等液氧供氧系统相关设施)供应商提供,并负责维护保养以及安全附件的更换。
6.钢瓶汇流排,流量大于5050m3/h(气态)、最高工作压力15.050m3。(由中标方提供)
7.供应商进场工作后,应提供相应技术档案(包含设计资料、制造资料、设备说明、检验报告)。
备注:杜瓦罐液氧的报价包含氧气费、杜瓦罐使用费,院方不单独购买杜瓦罐、空温式汽化器、调压装置、低温汇流排、钢瓶汇流排等,由供应商负责杜瓦罐的后期维护、安全检查、定期检验等,院方不在支付其他费用。
附件二:现场勘查证明
现场勘查证明
于 年 月 日参加了由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的医用杜瓦罐液氧项目的现场勘查,特此证明。
总务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