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招“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供应商”,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9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
六、参数要求:
序号 |
耗材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备注 |
1 |
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 |
鼻导管型(成人) |
套 |
需提供样品和阳光采购系统挂网流水号 |
1.鼻导管型(成人)
2.外观:鼻塞或者面罩部位不得有明显毛刺、飞边、应无折、无堵塞等缺陷。湿化瓶体表面应光洁。湿化液应无色透明、无絮状物和沉淀物。
3.连接强度:产品各连接或焊接部位应能承受15N的压力,15s内不得开裂或脱落。配置氧气湿化装置腔体内部应能承受0.40 MPa压力无破损。
4.气流量:在0.1MPa气压下,其气流量≥10L/min。
5. 气流量:在0.1MPa气压下,其气流量≥10L/min。
6.湿化液:应符合纯化水的要求,不少于200ml。
7.密封性:湿化瓶体应无液体渗漏现象。
8.无菌:产品经辐照灭菌工艺处理后应无菌。
9.生物性能:细胞毒性计分应不高于1,应无致敏反应,试验样品与溶剂对照平均计分之差应不大于1.0。
★10.接口与我院使用的氧气筒接口处匹配,保证接口处无缝隙、无漏气,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七、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每月实际用量×单价付费,结算周期为六个月。例:2019年1月1日发货的货款,甲方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结算付款,依次类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甲方付款时间顺延,自甲方收到质量合格产品并验收之日起另行计算六个月。
2.履约保证金:年预算金额10%,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向我院缴纳;合同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供货响应:在急需采购物资的情况下应当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一般情况下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
(3)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出厂检验报告
2.销售公司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4)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或销售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5)公司法人授权销售员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需为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
4.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