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服务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内容:招2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我院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内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内所有采购项目,包含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招投标、自行采购项目。

    3.服务期限:2年

    、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报浮动比例,上下浮动不超过20%。

    七、服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组织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电子化开标评审场所,以及开展招标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2.具有熟悉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相关专业人员;

    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完成我院委托的采购项目;

    4.收到采购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

    5.一般采购项目在5日内编制出合法合规且符合项目要求的采购文件,紧急项目在2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编制;

    6.按相关规定及时送审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及招标活动进行解释;

    7.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

    8.负责完成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会议、处理有关答疑或质疑事务,发布相关公告和公示信息、发送中标通知书,以及按规定报送审评标报告等事宜;

    9.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我院,通知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来院洽谈签订合同相关事宜;

    10.按照《成都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负责对我院委托采购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30天内将项目备案文件等相关资料移交我院。

    11.按照医院要求提供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操作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12.协助我院完成院内开展的采购工作。

    13.依法依规保密我院采购相关信息。

    、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招标代理资质;

    3.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公司;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1年10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