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参加市卫健系统2022年迎春文艺汇演节目策划排演服务商采购项目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浏览: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参加市卫健系统2022年迎春文艺汇演节目策划排演服务商采购项目比选公示

 

我院拟对参加市卫健系统2022年迎春文艺汇演节目策划排演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参加市卫健系统2022年迎春文艺汇演节目策划排演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14.5万元。

2.服务期限:40天。

  六、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院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款的100%。

七、服务要求:

(一)节目编排要求:

1.音乐创作:与医院实际相结合的原创音乐剧,包括:原创剧本、原创音乐(作词、作曲、编曲)。

2.音乐录制:后期合成修音、乐器录制。

3.背景视频创作:动画制作+快闪歌词+素材剪辑,符合主题,到达预期效果。

4.节目舞美制作:高级定制舞美道具,符合节目主题。

(二)团队要求:

1.节目总导演:资深导演,负责舞蹈、剧目编排及节目最终效果。

2.舞蹈编导:高校舞蹈系教师编排原创舞蹈、负责参演人员的每次排练。

3.专业声乐教师:负责音乐剧中声乐部分录制。

4.化妆师团队:不少于5人,负责演出人员的化妆、造型。

5.工人运输:负责物料及演出道具的往返运输。

(三)其他:

1.服装:定制参演人员的演出服装。

2.排练教室:有单独的舞蹈教室,距离营门口院区不超过2公里。

3.交通:演出人员彩排及演出时的往返大巴。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