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半自动核酸提取仪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比价公示
我院拟采购半自动核酸提取仪,现将该项目进行挂网公示,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邀请比价。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半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预算金额:48000元;
(二)采购数量:一台。
四、商务要求:
(一)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1.供货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送货,拆箱后负责现场的垃圾清运。
2.设备应在送至指定地点开箱查验时符合包装完好、未经使用、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等要求。
(二)质量保证与安装调试:
1.设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供货商负责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的状态,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3.设备整机质保期不低于三年,自采购人及供货商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提供设备的调试、维修、维保及抢修服务。
4.供货商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出具与投标产品厂家或第三方维保公司签订的针对投标产品质保三年的维保合同或提供厂家或第三方维保公司出具的质保承诺函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法履约,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三)与采购标的有关的服务要求:
1.培训: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应委派工程师现场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对采购人技术维修人员进行常见故障的判断、处理、维修培训,直至其全部熟练掌握操作及基本维修流程等。
2.保养:供货商应对设备每满半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满一年进行一次仪器校准及性能验证,并提供加盖鲜章的维护保养单。
3.维修:质保期内,供货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维修响应,供货商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医院维修,如无法立即解决故障,供货商应在当日提供替代机器或配件,保障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4.供货商应随设备配置对应的简易操作流程,要求一台设备至少配置一张塑封的流程卡。
(四)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
(五)交货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六)付款方式:合同内全部设备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全部合格后,供货商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100%的合同款。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1.设备由供货商安装调试至所有功能正常使用后,进入60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供货商负责修理、调试,试用期视修复时长相应顺延;试用期内,供货商工程师须与采购人操作人员逐条测试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作为质量验收依据;试用期结束后且完成以上步骤,由采购人视情况组织最终验收。
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货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范围内的医疗设备,供货商应进行首次检测或校准,经计量技术监督授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采购人,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支付,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采购人不予验收。
4.采购人的验收并不代表确认供货商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对因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仍应由供货商全部承担。
五、参数要求:
(一)样品通量:可根据样本数自行设置,磁珠法一次可以处理1-48个样本;
*(二)工作体积:30-2000ul,可最多处理1000ul的样本体积;
(三)工作原理:磁珠法,磁棒磁套方式;
(四)磁棒数量:48根,支持自动调节磁棒磁吸高度, 磁珠吸附更充分;
*(五)提取时间:≤15分钟/批;
(六)污染防控:内置紫外,空气过滤系统;
(七)操作界面:≥7英寸彩色触摸屏;
(八)内置程序:最大可存储120组程序。
注:“*”为重要参数。
六、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七、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1.电话报名:028-69515784
(QQ邮箱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①营业执照;②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须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⑤须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⑥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⑦承诺函(共4份,提交报名资料后承诺函由采购部发邮箱)。
2.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
(需提交①营业执照;②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须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⑤须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⑥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⑦承诺函(共4份,提交报名资料后承诺函由采购部发邮箱)。
备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八、报名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须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须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
9.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10.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邀请比价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邀请比价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QQ邮箱:1145893889@qq.com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