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挂网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浏览:

我院拟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预算:9.5万元

2、项目期限:安装工期20天。

3、项目内容: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付款要求:

中标人完成制作、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并在乙方收到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1年后且无扣款情形后无息支付。

(二)服务地点:

1、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内;

2、成都市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内。

(三)安装工期:20天。

(四)验收标准: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要求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验收。

(五)售后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为1年。

2、中标人应保证优质的售后服务,对因工艺、材料等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应提供货物的包修、包换、包退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须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

(六)安全责任划分

中标服务商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工致伤、致残、致死和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意外情况而遭遇不测时,应由中标服务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服务商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造成院方员工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投标人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院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院方有权直接在中标价中予以扣除;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的,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投标人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院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院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因投标人安全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设施损坏,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投标人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院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院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投标人违反合同其他约定,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投标人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院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院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投标人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院方可要求投标人继续履行合同。

4、投标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院方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院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5、投标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欲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合同。若投标人未经院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向院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院方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地点

1

明渠流量单元修建

包括流量槽修建、不锈钢防护栏杆、池底贴砖

流量槽尺寸 774 *314*305cm

1

九江院区

2

流量在线仪

含流量槽、流量在线监测单元,★流量范围:10L/s~

10000L/s

1

九江院区

3

PH在线监测仪

LED显示,★测量范围:0~14.00PH

1

九江院区

4

PH在线监测仪

LED显示,★测量范围:0~14.00PH

1

营门口院区

备注:相关设备、设施的修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等调试安装费用。

(一)清单

(二)明渠流量单元修建相关图纸及要求

 

 

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次比价活动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81903863@qq.com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后续需在比价当日重新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以上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盖公司鲜章的,可先提交未盖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件)报名,后续需在比价当日重新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邀请比价文件模板至报名商家指定邮箱。

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价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价要求。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