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维修营门口院区门诊综合楼外墙,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营门口院区门诊综合楼外墙维修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最高限价:164017.01元
2、项目工期:20天
3、项目内容:医院门诊综合楼外墙部分区域面砖粘接层发生空鼓、脱落等现象,为防止造成高空坠落的安全隐患,拟对该外墙进行维修。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工期:20天;
(二)付款方式:
维修服务验收合格并经院方审计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审计结算总额的97%,剩余3%审计结算金额,待维修服务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退回。
(三)售后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为1年
(2)中标人应保证优质的售后服务,对因工艺、材料等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售后维修服务发生费用,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项目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驻现场负责人,及时处理现场各类事务,该项目还需配备专职安全员。
(五)建渣堆放在指定位置,维修服务完成后及时清运,完成维修区域的清洁卫生。
(六)安全责任划分,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服务商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工致伤、致残、致死和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意外情况而遭遇不测时,应由中标服务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服务商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造成院方员工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与院方无关。
(七)报价要求:报价含人工费、办公场地费、设备费、保险费用、国内税费、知识产权费(若有)等费用以及一切其他相关费用。
(八)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院方有权直接在未结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未结工程款不足以扣除的,中标供应商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支付
(九)违约责任
(1)本服务非因院方原因,经中标供应商维修三次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的,院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未结工程款,中标供应商方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院方方。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项目免费维修或更换。
(2)因中标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设施损坏,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投标人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院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院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其他约定,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院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院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投标人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院方可要求投标人继续履行合同。
(4)中标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院方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院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5)中标供应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欲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合同。若中标供应商未经院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向院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院方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质量规范;
(二)外立面装饰层及保温层拆除;
(三)建渣弃置;
(四)保温隔热墙面,保温隔热部位:墙面保温;保温隔热方式:外墙外保温;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规格及厚度:不然型复合膨胀聚苯乙烯保温板 40mm厚;增强网及抗裂防水砂浆种类:抗裂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粘结材料种类及做法:专用胶粘剂一道;其他:满足院方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五)墙面1.2厚JS防水,防水膜品种:聚合物水泥JS防水涂料;涂膜厚度、遍数 :1.2mm厚,遍数综合;其他:满足院方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六)20mm厚水泥砂浆挂网抹灰,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内衬钢丝网);
(七)面砖墙面,粘接层:15厚外墙瓷砖专用粘;面层:纸皮面砖,瓷砖勾缝剂擦缝;其他:满足院方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八)临时通道,范围:施工范围内园区通道;搭设高度:满足院方要求;做法:钢管架支撑,上铺9mm厚木工板+20mm厚挤塑板+彩条布满铺;
(九)外装饰吊篮;
(十)《营门口院区门诊综合楼外墙维修服务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十一)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未现场踏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现场勘查:联系人干老师
联系电话:69515790
八、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次比价活动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营业执照内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与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等相关内容。
2、外墙作业人员具备高处作业操作证。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81903863@qq.com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后续需在比价当日重新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邀请比价文件模板至报名商家指定邮箱。
十一、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价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价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