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重疾险采购项目,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重疾险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
2、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年。
3、项目内容:为保障对口支援人员、应急队成员及急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院将为工作人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重疾险。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并收到保险公司提交的足额盖章的付款通知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险费一次性全款汇入对方指定账户。
(二)保险公司收到本项目款项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保险单、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的出具,并将保险单、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送达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日起1年。
七、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万
1、赔偿限额
意外身故、残疾每人每次赔偿限额10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人民币10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50元/天(每次最高给付90天,全年累计给付180天)。
2、保障范围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3)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
3、保险费用不高于744元/人。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0万+重疾险20万
1、赔偿限额
(1)意外身故、残疾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人民币10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50元/天(每次最高给付90天,全年累计给付180天)。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的五十种重大疾病,一次性赔付20万元。
2、保障范围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3)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
(4)重疾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的五十种重大疾病。
3、保险费用不高于2900元/人。
4、采购数量:
序号 |
采购险种 |
采购数量(人) |
最高单价限价(人/元) |
1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0万+重疾险20万 |
5 |
2900元/人 |
2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万 |
88 |
744元/人 |
合计:79972元 |
(三)服务响应时间
1、紧急事件处置提供7*24*365服务。
八、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若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挂网比选申请文件模板至报名商家指定邮箱。
十一、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