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家具(分散采购家具)1批,现就该项目进行邀请比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称比价申请人)前来参加比价。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家具(分散采购家具)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0000元。最高限价:34219.9元,单价限价详见附件1“2023年第二批家具采购清单(分散采购)”。
(二)采购数量:详见附件1“2023年第二批家具采购清单(分散采购)”。
六、比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第二批家具采购清单(分散采购)”。
(二)其他要求:
1、比价申请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等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
2、以上产品技术参数中若未明确规格、颜色等,则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定制。
八、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九江院区。
2、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完毕,比价申请人接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安装、调试。
3、质保期及要求:
(1)质保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比价申请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时内响应到场,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产品经2次维修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比价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3)比价申请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
(4)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比价申请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比价申请人负担。
4、验收标准:
(1)比价申请人交付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需求情形者,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比价申请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5、付款方式:比价申请人安装完成由采购人验收确认后,比价申请人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比价申请人支付约定货款的95%。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满3年后支付剩余5%。
6、其他要求:比价申请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2日之内,需提供附件内所需家具经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冷轧钢、PU皮、海绵、户外专用水性环保漆、涂膜检测),并加盖公章,提供给采购人进行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比价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报名表。(见附件2)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3)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十一、与我院合作中的比价申请人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价项目的比价申请人,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比价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