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购变配电设施设备维修、更换服务1项,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变配电设施设备维修、更换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8800元,最高限价:48800元。
(二)服务期限:因该项目涉及不同院区不同区域,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服务时间由院方确认,服务周期为7个日历日。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许可等级均为五级及以上);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维修、更换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1 |
电容器调试 |
1.名称:电容器 |
组 |
1 |
营门口院区 |
2 |
电力电容器更换 |
1.名称:电力电容器 |
只 |
8 |
营门口院区 |
3 |
第二住院部临时电源安装、拆除 |
根据现场需求制作铜芯电缆(预计动力电流为150A)安装拆除; |
项 |
1 |
营门口院区 |
4 |
新安装第二住院部开关 |
配电柜结构定制安装、门板开孔、多功能仪表、电流互感器、二次线、接线端子、熔断器、保险、扎带、缠绕管、导轨、插入式断路器安装、操作机构、指示灯、绝缘子、铜母线、铜电缆等(电源搭接需停电,其他元器件安装配电柜均不停电) |
台 |
1 |
营门口院区 |
5 |
电力电缆拆除、迁移 |
拆除电缆、揭沟盖板、盖盖板、绝缘垫拆除、安装、配电柜开孔(配电柜内其他回路不停电) |
项 |
1 |
营门口院区 |
6 |
电力电缆头 70-120 |
1.户内热缩式电缆头,五芯 |
个 |
1 |
营门口院区 |
7 |
防火堵洞 |
防火泥安装 |
处 |
2 |
营门口院区 |
8 |
送配电装置系统 |
1.型号:交流供电系统 |
系统 |
2 |
营门口院区 |
9 |
双电源开关更换 |
双电源开关拆除、铜母线拆除、控制器拆除;新安装双电源开关、控制器、铜母线安装等;停电施工时间不超过50分钟, 开关参数:CA1-630A/4 |
台 |
1 |
营门口院区 |
10 |
绝缘垫安装 |
1.名称:绝缘垫 |
m2 |
30 |
营门口院区 |
11 |
绝缘垫拆除、外运处理 |
1.名称:绝缘垫 |
m2 |
30 |
营门口院区 |
12 |
多功能仪表更换 |
仪表拆除、二次线改接、本体安装、调试 |
个(套、台) |
27 |
营门口院区 九江院区 |
13 |
蓄电池更换 |
1.名称、型号:蓄电池(直流屏输出电压DC-110V,DC-220V) |
个(组件) |
18 |
九江院区 |
14 |
无功补偿控制器更换 |
仪表拆除、二次线改接、本体安装、调试 |
台 |
1 |
九江院区 |
15 |
隔离开关维修 |
1000A/3P拆除、安装、调试 |
个 |
1 |
九江院区 |
(二)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1人: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盖公司鲜章)。
2.技术负责人1人:机电、电力工程技术或电气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盖公司鲜章)。
3.维修人员3人:具有高压电工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盖公司鲜章)。
(三)现场查勘:由供应商自行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9515893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地点:
(1)营门口院区(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八号)
(2)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2、服务期限:因该项目涉及不同院区不同区域,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服务时间由院方确认,服务周期为7个日历日。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后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维修款的100%。
4、验收标准:
相关点位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交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20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质保期:
经中标人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在1年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操作等因素,再次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中标人需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或损坏1.5小时内到达现场。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