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服务

患者服务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预约挂号须知
1.如您有发热等症状请至发热门诊就诊。
 
2.请实名挂号,您挂号时提供的就诊卡如:电子健康卡、医保卡等,应与证件信息相符。当就诊人与上述就诊卡信息不符合,医师有权拒绝看诊。未成年人就诊须有监护人陪同,无监护人陪同(或未取得监护人同意),医师有权拒绝看诊或开药。
 
3.我院可预约14天内号源,放号时间为每日晨7:00。
 
4.我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制,就诊当日无需取号,请于预约就诊时间前30分钟至对应诊区自助签到机签到候诊。
 
5.各门诊具体应诊时段见下表,若您因个人原因迟到,错过当诊次就诊时段,则挂号作废。
 
营门口门诊应诊时间
普通医疗门诊 8:00-12:00   13:00-16:30
特需医疗门诊
门特门诊/复诊门诊
营门口急诊24小时应诊

 

九江门诊(心理健康中心)应诊时间
普通医疗门诊/特需医疗门诊 8:00-12:00  13:00-16:30
心理治疗/咨询门诊
复诊门诊 08:30-12:00  13:00-17:00

6.关于退号:
① 取消预约号请在就诊前日的22:00以前在手机端操作完成。
② 门诊医生可能会因为各种紧急情况临时停诊,如遇医生停诊,系统自动退号,原路径返还退款,请关注服务号的系统推送提示。

7.门诊病历由当诊医生提供。

8.门诊咨询电话:营门口院区 028-87522430(8:00-17:30);九江门诊院区 028-85641749(8:30-12:00 13:00-17:00)。

9.根据《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挂号费项目内涵相关说明,计算机预约挂号服务属于除外可加收范围;11月1日起将对网络预约号加收1元(当日不加收),特此告知!

感谢您的配合!